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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希境是故意的。
他想怎样?带着她故地重游,以为就能回到过去吗?有一句话叫做,物依旧,人已非。
才两个人,傅希境却要了个包厢。
当年他们每次来这里吃饭,他也是这样,她骂他奢侈,他却逗她,我家小不点吃饭的样子太可爱了,怎么能让别人看去!他素来清清冷冷的,很少说这种俏皮话,也是跟她在一起后,才变得这样。她笑他肉麻,故意做出掉鸡皮疙瘩的动作,他自己也觉得肉麻,可又觉得挺窝心。有一个人,可以被称之为“我家的”,那是他从未体会过的一种感觉,暖暖的,幸福的。
傅希境剥了只海虾,沾了点醋,放在小碟子里,然后转动桌面,送到埋头数着米粒的南风眼前。他记得,吃海鲜,她不沾酱油,也不喜欢海鲜酱,只要醋。
她却没有吃。
饭桌上异常沉默。
傅希境忽然觉得无力,闭了闭眼,从前她多鲜活呀,话多,整顿饭都停不下来。
面对着满桌美味,南风却一点胃口也没有,想着离晚餐还有好几个小时,他们都要在一起呆着?
“傅总,”虽然有点艰难,南风还是开口了,“下午如果没事,我想请几个小时的假。”
傅希境正在剥螃蟹,动作顿了顿,头也没抬地说:“好。”
南风反而一愣,这么容易?也不问缘由。但目的达到,其他懒得管了。
“谢谢!晚上几点见,在哪儿?”
傅希境说了个时间与地点,然后放下正剥到一半的螃蟹,拿过湿毛巾擦了擦手,起身:“吃饱了,我去结账。”就走了出去。
南风放下碗筷,望着满满一桌几乎没怎么动的食物,叹了口气。
虽然两座城市离得近,但莲城比海城冷一些,风也凌厉得多。从海鲜馆出来,南风信步往前走,这条街本就不繁华,加之不是周末,正午街头的人比较少,因为冷,多是行色匆匆。这条路两旁栽种了许多香樟树,夏天的夜晚,在树下散步,是一种享受。那时候,每次她跟傅希境到海鲜馆饕餮一顿后,总缠着他陪她散步消食,她挽着他的手臂,长长的街道,仿佛走也走不完似的。
这条路,有多久没有走过了?
抬头,在夏天里枝繁叶茂的树木此刻萧瑟一片,真像她此刻的心。
哪怕她再不想想起,故地重游,过去的记忆像是长了风,一股股往她脑海里吹。
南风深吸一口气,走进路边的一家小花店,转了一圈,才在角落里发现紫色勿忘我。
“老板,勿忘我怎么卖?”她扬声问。
女老板停下手中的插花走过来,将压在大把情人草后面的勿忘我挑出来,笑说:“就这么多了,全给你,十块钱。”
其实还有满满一大束,南风点头,“帮我包起来吧,用白色的纸。”
她抱着花上了公交车。
她靠在窗户上,车窗外的风光一闪而过,那些街道与建筑,既熟悉又陌生。二十岁之前,这个城市,是她的故乡,那之后,这城市成为她不可碰触的记忆之殇。
倒了两趟公交车,又打了出租车,才终于抵达目的地,那是近郊山上的一片墓园。
出租车师傅望了眼南风,好心地问她:“小姐,需要我等你下山吗?”
这片墓园可谓风水宝地,是莲城声名在外最贵的墓地,能葬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所以一般都是私家车来往,很少有出租车在此候客。
南风想了想,微笑着婉拒:“谢谢,不用了。我可能会有点久。”
师傅点点头,将车开走了。
南风抱着花,慢慢拾阶而上。山上比城里更冷,她将围巾摘下来,兜头而下,缠在脖子上,只留两只眼睛在外面。总算暖和一点了。
她从来没有在冬天来看过他。
你一定很冷,很寂寞,对吧?爸爸。
她站在一处墓碑前,弯腰将紫色勿忘我放墓碑前,这是季东海最喜欢的花,因为赵芸喜欢。她鞠了三个躬,直起身子,望着墓碑上的黑白照片。照片里的人看起来很年轻,笑容爽朗,露出洁白的牙齿。季东海有良好习惯,不抽烟。这在商场上十分难得,可因为妻女的强烈要求,他硬是做到了。应酬场上喝酒避无可避,可他也总是懂得克制。他常常对南风说,赚钱是为了给她与妈妈更好的生活,但那不是最重要的,她们,才是他生命中第一位。
他真的是天底下最好最好的丈夫,也是最好最好的父亲。可她却不是个好女儿。
她带着赵芸离开莲城后,整整两年,她都没有来看过他。忌日与清明,都没有来。因为内疚,因为无颜以对。
她觉得好冷,脸上凉凉的,伸手一摸,才发觉自己淌了满脸的泪。这些年,她已经很少哭,因为深刻地知道,哭泣无用,可每一次,只要一想到爸爸,眼泪就不可遏止,心脏处像是被人用手指狠狠地揪住般,剜心地痛。
这世界上最宠爱她的那个人,永远永远地离开了她。
她在墓园一直待到天色暗下来。
下到山脚,果然没有出租车,她走了半个多小时,才走到公交站,万幸因为出差特意穿的一双平跟靴。
在公交车上接到傅希境的电话。
“在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