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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云游这七年,我走遍大江南北,也没少结识这种自发组成的灵异组织,感觉还蛮有趣的。
这种自发组成的灵异协会,一般都会有个比较有本事的领头人,毕竟捉鬼这种事,还是很具危险性的。
若真是一群什么都不懂的大学生,只凭着一股热忱去抓鬼,这灵异协会怕是早就灭会了。
这是林冉死后,我第一次回到省城,也是林淼第一次来省城。
对她来说,身为林冉时的记忆,大概是特别的,因为那个时候她只是林冉,没有林淼的记忆,而林冉的命并不好,童年不好,结局也不好。
我并不想她回想起那些不快,所以即使回到了省城,我也从未想过要带她去见林冉的父母,甚至不想她记起在这省城还有一对父母。
当然林淼一时间也未记起,毕竟对她来说死亡之后重生,似乎是个很漫长的过程。
尽管这个漫长的过程,也不过才七年而已。
七年的时间,能改变什么?
这点时间或许可以让一个人长大,让道路变宽,让曾经的废墟崛起一幢幢水泥框架,却又改变不了什么。
至少,城还是原本那个城,街道几乎没有什么变化,行人忙忙碌碌,保持着大都市里的快节奏。
七年的时间而已,还不足以带走林冉的父母。
但是这件事,只要我不提,林淼不触景生情,大概是想不起来了。
毕竟这一世的林淼体会过父母温情,在她眼里,林家庄惨死的林家夫妇,才是她的父母。
我如此想着,和林淼进省城的时候,特意绕开了曾经念书的大学。
因为提早知道我这个门主要来‘视察’,洪雪已经安排了人来接我俩,应我的要求,在距离御葆堂总店较近的街道,准备了住处。
别看生意不景气,御葆堂这个总店倒真压在了一条繁华的街道上,只是街道该繁华就繁华,生意不景气照样不景气。
我和林淼入住的酒店就在御葆堂对面,是半仙楼名下的产业,我这个便宜老板到访视察,自然是吃住全包。
将我和林淼接来这里的人,便是这个酒店的经理,叫赵瑾。
洪雪招的人,自然都是头脑精明的,一早知道我是冲着御葆堂来的,这个赵瑾在给我接风洗尘的晚宴上,就把对面御葆堂的详细资料递到了我手里。
这份资料可比我从洪雪手里看到那份详细多了。
粗至御葆堂的前身是什么营生,细到如今这足疗馆内的人员名单,以及往日来去的员工,都有详细记载。
我粗略翻了一下,原本也只是来盯个结果,也就没细看,反正这些事自然会有人去做。
将那资料还回去,我点了点头,示意他做得很好,然后心安理得的吃过了饭,便打发了赵瑾,说要出去转转。
赵瑾支支吾吾的犹豫了片刻,还是问我是否需要人跟着。
我说不用,他这才离开。
然后我和林淼出了酒店,扫着夜风,林淼长出了一口气,拍着小心口说,“有身份地位的人真不好当,吃个饭还得端着架子,真心累。”
“谁说不是呢?”我嘀咕着,也松了一口气,俯身抱起林淼便朝不远处的小吃街去了。
这一世的林淼最远也就到过县城,但作为一个上一世可以和一群男女坐在街边喝着啤酒撸串的不良少女,林淼对小吃街还是很轻车熟路的。
我看她开心,想着刚才那饭吃的跟没吃一样,便找了个烧烤摊子,又要了些烤串和啤酒。
见我给她倒酒,林淼小脸儿一红,尽管馋的砸吧了一下嘴,还是小声嘟囔说,“小孩子是不能喝酒的,会把脑子喝傻。”
“傻了也没事,我不嫌弃。”我笑着回了句。
话音未落,却听邻座传来个嗓门儿极大的吆喝声,“老板,再来两瓶啤酒!”
“好嘞,这就来!”烧烤摊的伙计应了声,小跑着送过去两瓶啤酒。
我和林淼都被这声底气十足的吆喝吸引了注意力,其实不止我俩,这烧烤摊的大部分人都止不住朝那人看了看。
这是个膀大腰圆的汉子,剃着个光头,即使是刚入初夏,便也只穿了个工字背心,和大裤衩,看上去不是一般的‘凉快’。
在他同桌,还坐着两个人,身形偏瘦,一个穿着花衬衫,头发略卷,浓眉大眼,一副朝气蓬勃的样子;而另一个则一身黑,剃着个平头,面容冷峻,却透着股子老气横秋的沉稳。
仔细打量这三人,最后我的目光还是落在了那光头身上,这人说话嗓门儿大,实在是很难不引起他人注意,而起他身上的阳气极其旺盛,简直旺盛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
这种人,要么天生如此,命格奇硬,要么便是自小练了某种童子功,至今尚未破身。
见我眼神时不时往那光头身上扫,林淼瞪着双贼溜溜的大眼,来回瞅瞅,小声问我,“这个人有问题吗?”
“没,就是觉得他们不像是来吃东西的。”我不在意的回了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