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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忘了故事在哪一年发生,只记得那时我还年轻。有一天,小城里新来了一个男人,因为小城偏僻,来往这里的人并不多,每次来一个陌生面孔都是十分稀罕的,所以一传十,十传百的,在男人去往他住处的路上,聚集着很多看热闹的人。
卖蔬菜的张大爷说那个男人身着白衫,不是崭新的,但很干净、清爽;身后跟着一条大狗,大狗似是很通人性。之所以这么说这条大狗,是因为张大爷那天卖菜装钱的布包掉在了街上,正是那条狗给他衔着,追了大爷半天,在他家门口给送回来了。
之后几个月,小城似乎又重归平静,新来的男人似乎并没有融入这个小城,这里的人很少看见他,倒是他的那只大狗成天在街上闲逛,与这里的大人小孩打成一片,所以人们开始称呼男人“狗叔”。这个称呼用了很久,直到有一年冬天,小城里老周的女儿在梅花林里遇见了这个男人。
那年冬天,梅花开得很美。
“狗叔,你也喜欢梅花吗?”
“狗叔?你是说我吗?”男人似乎有些诧异这个称呼,但还是微笑答道。
“对啊,他们好像都这么叫你。”
“确实挺喜欢这花的,今年开的格外好。”男人似是想起了什么不开心的事,微微皱了一下眉,随后又舒展开来,对着面前的梅花轻轻一笑,似乎并没有在意称呼。
“狗叔呀,我觉着很少有一个男人喜欢梅花这种花的。”
“可能吧,我以前也不怎么喜欢的。”
“可是看你的样子,现在很喜欢吧?”不知怎的,酒馆老周的女儿说话不知觉的变得很小心,可能是这天太寒,梅花太香,不忍惊扰;也可能是他不经意露出的哀伤让她不敢高语吧。
“很喜欢,很爱。”男人弯腰拾起一朵被风吹落的梅花,小心翼翼的将它放在手心,如获珍宝般轻轻抚摸着那朵有些残破的落梅。
“我也很喜欢,但是不知道我喜欢他什么,我爹爹说我小时候一到梅花林就特别安静,嘻嘻,反正我很喜欢就对了。”
“梅花有魂。”
“什么意思呀?”
“你还小,不懂呢。”男人笑答。
“我才不小了呢,都二十岁的人了。”女孩小声嘀咕着,然后抬头笑着望着男人:“狗叔,你叫什么呀?”
“胡立。”
“挺好听的。”
“父母取的名字,与我倒没什么关系。”
……
之后便是相互客套起来,胡立捧着几朵梅花,便欲离去。女子望着转身而去的胡立,先是凝视着他的背影,忽的大喊起来:“狗叔,我叫周筌,你要记住我。”不知怎的,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语气便弱了下来,只见渐行渐远的胡立顿了一下,悠然开口:“我记住了,周筌。”而后便加快脚步,消失在了周筌的视线里。周筌微微一笑,也转身离去。
如若不是这一地的脚印,又有谁会注意到梅林里曾有来人。他们的第一次相遇的见证,一场大雪后也会了无痕迹,无人知晓,更是无人在意。唯有彼此心里,或许有些许涟漪。
茫茫人海啊,你的一生起伏不定,会遇到形形*的人,而时间就像一场大雪,终究会让一些人相遇的痕迹消失的无影无踪,所以外物的见证其实并没有那么重要的吧,把那个人记在心里,安静时细细想起,更多的其实是笑容满面。
“老爹,我回来了。”声音出现在一个古朴小酒馆的门口,接着就见一老人推开门。“去哪了啊?这大雪天的,快进来,别冻着了。”
“去梅林逛了一下,梅花开得正好呢。”
“好了,好了,上楼去吧,爹给你做了好吃的。”老周拍了拍周筌身上的雪,然后轻轻敲了敲周筌的头。似是有些生气,其实脸上早就笑开了花。看得出来,老周很是疼爱这个女儿,周筌也很乖巧,应了一声便上楼去了。
待得周筌上楼关上房门,老周也收回了目光,搬了一张躺椅躺在火炉旁边假寐起来,或许是担心有客人来访吧,虽是大雪天,保不准又有一两个无处可去的客人呢?
其实老周也是个有故事的人,年轻的时候家里不同意他和周筌母亲的婚事,老周便带着爱人私奔了,在外打拼多年,回来时身边却只有当时还是个小女孩的周筌。兴许是在外漂泊太久,回来后便开了这个小酒馆,取了一个雅俗适宜的名字“归家”。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他也从不与外人谈论外面的经历,是不愿提起,还是无人可谈论,便不得而知了。
外面依旧是狂风大作,大雪不知疲倦的堆积着,甚至压折了一些树枝,路边的大狗似是蹲在这等了很久,直到在路的那头出现了一个人影,大狗一下子就站了起来,尾巴摇个不停。眼看着那个人影缓缓拉近,大狗似是确定了那人就是它要等的人,如飞驰的箭矢一般冲向了那个人。那人见了,忙蹲下身子接住了飞奔而来的大狗,拍了拍大狗的头,拥了一下它的脖子,正欲起身,大狗又伸出前爪勾了一下男人的手,男人无奈,只好又哄了一下大狗。
“好了,回家了,外面这么冷,你在这里等我干嘛。”是了,便是胡立与他的狗呢。胡立一边说着,就慢慢站了起来,大狗“哼哼”了几声,也只好跟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