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页)
兴谷小说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兴谷小说网xingguo1688.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银鳞部落】
银鳞部落位于火山地带最北侧,与王国的弗恩洛城领地接壤,这里生活着一群面部形同蜥蜴的生物,身体为深青色,但是与诺森不同,他们的眼睛更偏向于两侧,而且嘴巴部分明前前突,鳞片覆盖了不止手臂跟大腿,就连上面部都有细小的鳞片,头发也不及诺森的细致,而且稀疏,大多赤裸上身只在下身围一麻布或者兽皮,身高不及戈霍特人,但是也远远高于人类,而他们自称为瑞玛特人,意为神创之人,他们与戈霍特人摩擦不断。
诺森看着眼前的城寨,进进出出的皆是与自己一样拥有长尾之人,它虽然搞不明白自己的父亲为什么不是这个样子,但是还是兴冲冲的跑上前去,这对它来说是找到父亲的希望。但是它不一样的长相立刻引起了部落战士的警觉,随即就把它抓了起来,任凭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
【部落大帐】
在大帐中中间是一团篝火,四个瑞马特人盘坐于篝火前吃着烤肉,在篝火于门口正对着的位置是一个插满各种头骨的座位。
“报,酋长,抓到一个长相古怪的孩子,而且只会说戈霍特语。”
“怕是戈霍特人培养的奸细。”其中一个说道。
此时一个最为魁梧的起身,他的身上是骨牙串成的铠甲,腰上挂着黑曜石短剑,坐到了头骨座位上。
“戈霍特人培养的奸细?都不会我们的语言怎么当奸细,带上来。”随着这个酋长发话,其他三个人也起身退到两边。
诺森被两名部落战士的推攘下进了大帐,众人见了哈哈大笑。
“还真是长相古怪,这般丑陋的面貌,就连戈霍特人都自愧不如。”
随后酋长用戈霍特语问话。
“你来自哪个部落,小子。”
“我不知道什么部落,我叫诺森·艾米斯”
“竟然用戈霍特人的名字,那么你来这里做什么。”
“找爸爸。”
“你爸爸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
“哈哈,不知都那也是理所当然,再问你一个问题,你从哪里来。”
“北方,下雪的地方。”说完这话,众人哈哈大笑,就连酋长都忍不住笑了出来。
“你说北方下雪的地方
(本章未完,请翻页)
,我们一族除了先知没人能存活于雪地,谁都没见过雪,从北方来,除非你是先知。”酋长瞬间两眼瞳孔收缩成一条线站起身来近身打量着诺森,神色非常激动。
“告诉我,你就是先知,你看到的是什么?”
诺森吓得说不出话,浑身瑟瑟发抖。
“快告诉我,先知,你的预言是什么!”酋长死死的抓住诺森的肩膀,吓得他哭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