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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秀又惊又喜地看着儿子,原本只会哇哇啊啊呀呀的儿子竟然发出巴的声音来,清清楚楚,十分悦耳。“小九,再说一个!”他双眼亮晶晶的,一扫之前的灰心丧气。

林重阳挥着小手,“b~嗷嗷,嗷嗷,”他想说抱抱,结果发不出音来,毕竟还小。

林大秀立刻将他抱起来,晃着他教他说话,“爹,爹,来,叫爹。”

林重阳看了他一眼,“嗯嗯,嗯嗯。”

林大秀忙活了半天,发现倒像是他在叫林重阳爹一样,顿时笑起来,看他探着头往木箱子上看。

他没有放在炕上的书桌,之前有一张花梨木的炕桌,被他拿去卖了换钱,现在只能用箱子代替。

他就抱着林重阳看自己写的字,看儿子那样认真,黑亮的眼睛竟然露出求知若渴的神情,顿时有些不好意思,自己写得那么差,可别带坏了儿子,他赶紧把那本书拿起来给儿子看。

林重阳好奇地看着,伸出小手要去翻书,自然是不成功的。

林大秀索性也不抄书,就抱着儿子翻书看。

林重阳咿咿呀呀地一副念书的样子,他的确在念啊,三字经他当然会啊,小时候被得滚瓜烂熟的。

林大秀见他好奇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反正儿子喜欢看就念给他听,一字一句地念起来,林重阳听得聚精会神。他不但听,他还努力地想要发出正确的声音,无奈声带还没有发育完全,发出来只能是一些无意义的音节。

第一遍听完了他还不满足,要林大秀继续念,第二遍没念完,小脑袋一歪,就靠在林大秀怀里睡熟了。

林大秀看着怀里的儿子,一颗心顿时软软的跟要化了一样。

不管最初是多么惊慌埋怨,甚至还想过要把孩子送人,可现在看着怀里的这个孩子,他是全心全意地想待他好的。

林大秀把孩子放好,盖上被子,然后自己灌了一通还没凉透的水开始抄书。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念了两遍,把他的记忆勾起来,慢慢地会背诵,抄写起来就没有最初那么麻烦。

只是有些字写起来手生,他得琢磨一下,所以写得很慢,不过总比第一次废了好几张纸强得多。这一次他不追求速度,而是慢慢来,一个字一个字,一笔一划地写,不但要字大小一样,还得比划清楚正确,不能有任何马虎。

结果足足写了半个时辰才将一页纸写完!

就这样林大秀一边带孩子一边抄书,期间还帮人念念书信写写信,转眼就过了年。虽然生活拮据,好在有韩家人互相帮衬,年过得虽然简单,却也并不凄惨。

初一初二拜年的时间,林大秀抱着林重阳去韩家拜年,又和最近熟悉起来的街坊邻居拜年问好。以前他住在这里,一户人家也没有来往的,现在因为写对联、磨豆腐的事情,倒是有几户开始和他也走动来往。都是一些小户人家,虽然平日里会说闲话聊八卦,但是面上却也还过得去,也算是邻居。

初三开始别人家就开始四外村地走亲戚,林大秀反而安静下来,开始抄书。

林重阳已经不满足整天趴着,现在要求用被子和枕头架着坐起来,腰肢力道还不够,坐一会儿就往前趴,正好靠在箱子上看林大秀抄书。

他让林大秀念出来,一边抄一边念,这样会记得牢一些。

这样抄上几日,林大秀抄写的速度就有了明显地提升,而林重阳已经把一本三字经背熟,写法也了然于心,因为眼睛还不行并没有仔细看,只是听为主。

就这么着,林大秀抄书的速度越来越快,原本看起来遥遥无期的一本书居然花了十天就抄好。再写第二本的时候他基本就不需要再看原书,可以靠记忆默写,速度又快一些,只花八天就好了。

中间过个元宵节,原本林大秀想带儿子去看花灯的,小孩子都喜欢看热闹。不过林重阳因为看他抄书入迷,竟然有点着凉开始流清鼻涕,吓得林大秀愣是没敢出门。韩椿儿说小孩子流点鼻涕不要紧,狗蛋年前就吸吸溜溜了俩月了。可林大秀不敢大意,尤其是花灯节人又多,要是这时候得了伤寒,大夫医术又不够那岂不是糟糕,万一因此害了儿子可了不得。

林重阳倒是也不闹着要出去,反而很呆得住的样子,这让他宽心不少,让韩椿儿也越发惊讶,那狗蛋可整天啊啊啦啦地想出去看光景呢。

抄完书,林大秀发现家里基本也要断炊了。

断的不是他的粮食。

他抄书以后几乎不出门,更不去韩家吃饭,自己随便弄两口对付,韩椿儿怕他把自己熬坏了看不过才给他送的。

林重阳一天要吃好几次,林大秀都用个小砂锅给他温着,随时可以弄来吃。另外,林重阳还可以吃炖的鸡蛋羹,软软嫩嫩的,他吃起来很方便。

现在断的是儿子吃的鸡蛋需要去买。

他赶紧把两本抄好的书送去给陆老板过目,顺便把钱领回来。陆老板倒是没想到他能这么快就抄出来,看了看抄得还不错,原本想着他一个纨绔少爷败家子,整日游手好闲气长辈,根本写不出什么东西来,不过是碍于介绍人的面子不得不应付一下,若是他抄不好那自己也就有理由不再理睬。

哪里知道居然抄得不错!

陆老板那三百钱给得就很舒心,还夸赞了林大秀几句,鼓励他再接再厉。

林大秀一高兴就想再给儿子买对银手镯戴着,不过没出正月,金银店不开门,再说他那点钱买最细的都不够,铜镀银的他又看不上,所以最好还是乖乖回家抄书。

韩椿儿知道他要买鸡蛋,就让他把钱交了她去买,他又不会砍价又大手大脚甚至还死要面子花冤枉钱,他也觉得如此甚好。

于是父子俩就这样一个念书抄书,一个听书看书,转眼就过了一个多月。

这一个多月里,林大秀又抄了七八本书,如今抄三字经、千字文,他可以完全默写,又快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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