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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晨曦让林晚风转过身去,自己低下身子给林晚风扎小辫子,林晚风的长发一般都是披着的,齐晨曦撸起来校服袖子,把自己的手腕在林晚风面前晃了晃,“啧”了一声:“选个色。”
林晚风被齐晨曦从手腕三厘米处将近二十厘米的各种各样的皮筋给闪瞎了眼。
有很普通的黑色小皮筋。
还有上面有小挂饰的。
大肠发圈也不少。
而且颜色都挺偏粉嫩的。
齐晨曦挑了下眉:“自从发现你不喜欢带皮筋之后我每天都捆在手上,今天终于能用了。”
林晚风:“……”
她唇忍不住翘了翘,侧眸看齐晨曦。
这人吧,长得确实帅,完全长在她的审美点上,气势也挺足的,但有些做法真的中二得很。
齐晨曦是个恋爱脑一点也不假。
“你就是这么给你女朋友挑颜色的?”林晚风两只手搭在口袋上,声调有些揶揄。
齐晨曦心猛地跳了几下,忽然想起来林晚风已经是他女朋友了,以后这种话还少吗?他怎么还像个纯·情少男一样?
他咳了两声:“我女朋友就是小公主,她有一颗粉红的少女心。”
林晚风:“……”
齐晨曦是不是对她有什么误解?
林晚风到底还是顺应男朋友的意思,在众多皮筋里挑了一根粉红的带点蓝色花缀的大肠发圈。
齐晨曦非要给她扎头发,林晚风拗不过他,刚想稍微掂一点脚,齐晨曦就俯下身子,认真地拂过她耳边的头发,扎的很用心。
林晚风耳边有些痒,少年的呼吸轻轻浅浅的,就在身后,似有若无地吐在她的耳畔,勾得她心痒痒的。
其实齐晨曦的手远不及林晚风的手细嫩,稍带薄茧,但触及林晚风皮肤时,那种温柔,那种细心总让她心尖颤了几下。
不止是林晚风,连一旁的叶霖都傻愣住了。
那是齐晨曦啊,混账得不能的齐晨曦,无法无天的齐晨曦。